扬州一位64岁的毛姓老太太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,最终被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。这起案件发生在2021年夏天,当时她从南京中风险地区来到扬州后,故意隐瞒行程,多次拒绝配合防疫调查,导致疫情在当地扩散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330条规定,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两档: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,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。由于毛老太的行为直接引发了扬州疫情,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,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"后果特别严重"的情形。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刑法规定75岁以上老人犯罪可从轻处罚,但毛老太未达到这个年龄标准。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,最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这个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,也警示公众在疫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。
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:疫情防控需要每个人的配合与支持,任何心存侥幸、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,不仅要承担道德责任,更要面临法律制裁。当时扬州为控制疫情,先后进行了10轮全员核酸检测,付出了巨大代价。这也从侧面反映出,毛老太的行为给整座城市带来的危害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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